福建-三明

泰宁红军街

【景点介绍】红军街原名岭上街,由于当年红军三次到泰宁,都是住在这条街上,并留下了许多标语和大幅文告。街上还保存有红军留下的“红军井”和大幅文告,文告的题目是:《告刘和鼎部下士兵及下级官长书》,这幅文告高2.6米,宽4.2米,全文一共665字。1995年被公布为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【景点门票】
【开放时间】
【景点位置】福建省泰宁县和平街
【景点交通】
【景点类型】